真實的信仰表達

詩篇112:1-10

要讚美神,因為敬畏神的人是有福的,正直人在黑暗中有光向他發現。施恩與人的,他被審判時要訴明自己的冤。義人被記念,不怕兇惡的信息,他心堅定倚靠神,總不懼怕。他的仁義存到永遠,惡人看見便惱恨,惡人的心願要歸滅絕。


神是光,在祂裡面的沒有黑暗。神是義,在祂裡面的沒有不義。神是平安,在祂裡面的沒有懼怕。因此,人藉著信,在神的光中看明自己的黑暗,在神的義裡認清自己的不義,在神的平安裡察覺自己的害怕。人對神若沒有確信,無論外貌如何光彩,內裡光景仍是虛空的。人對神若有把握,無論表象如何殘破,內裡生命仍是穩固的。


就讓自己的黑暗停留在神的光中吧,那是人在神面前最有力量的讚美。就讓自己的不義駐足在神的義裡吧,那是人在神裡面最為真實的敬畏。就讓自己的恐懼浸透在神的平安之中吧,那是人在神的權能底下最為徹底的倚靠。容讓神來到,介入,掌管我們過去,現在和未來的黑暗,不義與害怕,是透過讚美,因著敬畏,藉由信靠最為實在的信仰表達。

對神的稱謝讚美

詩篇111:1-10

要讚美稱謝耶和華,因為祂的作為是尊榮和威嚴,祂的公義存到永遠。祂有恩惠和憐憫,必永遠記念祂的約。祂手所行的是誠實公平,祂向百姓施行救贖,命定祂的約,祂的名聖而可畏。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耶和華是永遠當讚美的。
對詩篇作者而言,對神的認識是深刻的,對神的讚美是有根基的,強調的是神屬性的永恆性。因為祂與人立定的救贖之約,讓人在短暫多變又不定的生活際遇中有了永恆不變的歸屬與安息的定錨。對神的稱謝讚美不是患難痛苦臨到時抒壓轉念的途徑,而是全然臣服於神無可測度的掌管與作為的相信。
詩篇作者沒有告訴我們他稱謝讚美神的公義時,是否正遭遇最不公義的情況。稱謝讚美神的慈愛時,正面對著最為冷酷的打擊。但可以確定的是,跟神救贖的大能與永恆相較之下,最不公義的情況,最冷酷的打擊也都可以成為成就神心意的僕役。對神的稱謝讚美,不但表達出萬事依然互相效力的確據和把握。也表達出自己的理解,經驗和在世日子的受限與有限。以致於對神的認識,倚賴,相信,敬畏與尊崇日益加深,直到沒有什麼能夠把彼此分開為止。

墮落的生命實境

約翰福音5:41-47

耶穌了解人求己榮耀不求榮耀神,不認識神也沒有神的愛的生命實境。凡奉神的名而來的是不被接待的,凡奉己的名來的反而被歡迎。當耶穌來到人們當中,面對的處境也是一樣。縱然有摩西指著耶穌所說將要成就的救恩應許。當時,擁有律法知識的猶太人還是沒能相信耶穌就是神差來的彌賽亞。

神在人裡面的工作必然先於人對神的認識並相信。神在人裡面愛的充滿必然先於人對神恩典有愛的回應。耶穌來到人們的當中,如同明光照耀在人的心裡,顯明人在罪惡與死亡權勢中無法自救的無奈無助與無望。但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看清並承認,因為以己為中心,人定勝天的意志,仍根植與所處的生活與環境,甚至對神的敬虔,都成了為己提供更多平安喜樂的服務。

當耶穌來在眾人當中,或許群眾期待的是,耶穌可以成為實現他們人生夢想最有能力的捷徑。除此以外沒有別的了。利己為己的聚焦,使擁有摩西律法的大祭司,文士和法利賽人,將耶穌推上十字架。思考:擁有神的話語的我們,是否真的願意與耶穌同釘十字架,或者只要耶穌已經成就的豐盛生命祝福,至於苦難試煉考驗,與耶穌一同留在十架上就好。

見證耶穌的聖經

約翰福音5:30-40

耶穌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父神的心意。耶穌不為自己作見證,另有一位為他作見證,這見證不是從人來的,為要叫人得救。這便見證耶穌是父所差來的。耶穌說:你們沒有神的道在心裡,因為神所差來的,你們不信。你們應當查考聖經,因為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
耶穌所行的一切並非展現自己,而是遵行父神差他來世上的心意,作成父神為人預備救恩的工。耶穌所要成就的救恩,也不只是他自己說,有父神並祂的話語的見證。透過聖經的查考,將神的話語存在心裡,人的心對成就救恩的耶穌才能有適當的回應,否則不信與抵擋耶穌的所言所行將是必然的。
當心裡沒有神的話語,就只能以自己偏愛喜好的眼界來觀看感受當下的一切,並以此為憑據來認知並作出回應的行動。但若有神的話語在心中,就可以有不同的眼光,認知與態度,承認並接受萬事是如何為著人的靈魂得救在那裡互相效力著。當猶太人仍不信耶穌是彌賽亞時,耶穌就已經定意要為他們的得救擺上性命,就是父神差他來在他們當中的使命。

蒙父差遣的子

約翰福音5:19-29

耶穌對猶太人說: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樣作。父怎樣使人活著,子也照樣使人活著。我實在告訴你們,那聽且信我話的,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子蒙父所差,遵行父的旨意。敬重父的也尊敬子。父所作的,也是子所作的。就是使人從悖逆到聽從,從恐懼到平安,從不信到相信的更新改變。並在末後的日子,人們不受死亡的拘禁,都要復活,面對有神同在同行的永恆生命,或是與神隔絕永恆死亡的裡面。
對耶穌時代的猶太人而言,遵行可見的律法比相信無佳形美容的耶穌更加容易,擁有繁瑣的規條比相信風塵僕僕的耶穌更加踏實。雖然意志上知道有一位將要來到他們當中的彌賽亞,卻輕看蒙父差遣到世上傳揚天國福音的耶穌。當律法被視為是父神行動的具體,把規條看作是父神作為的具象時,就再無法相信律法規條之外的耶穌就是彌賽亞。
思想:我們信心的憑藉與根基為何?是可見的外在表象,不可見的內心感受,亦或是可聽的神的話語,以及不可見的,神臨在的工作與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