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與分享的再思!

約伯記6:14∼30

約伯繼續回答說:那將要灰心的,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我的弟兄好像溪水流乾的河道。結伴的客旅離棄大道,順河偏行,到荒野之地死亡。他們因失了盼望就抱愧,來到那裏便蒙羞。現在你們正是這樣。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但你們責備是責備甚麼呢?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口裏豈不辨奸惡嗎?

顯然的,約伯並不同意苦難就是犯罪的結果,也不認為苦難說些正氣秉然的話就足以令人恍然大悟。看來,朋友對約伯說的話,帶來的是寒霜不是陽光。約伯形容他們如枯乾的河道,順道而行的人,找到的不過是更多更深的抱愧與蒙羞。約伯知道,他並沒有在舌頭上犯法,也沒有在言語上枉屈正直是非不分。

我們呢?是否也期待透過陪伴的行動,藉著苦難感受的分享,試圖為受苦的人製造出不同於現在的溫度和高度?這裡並不否認陪伴與分享對苦難之人的幫助。但須要有的察覺是,陪伴與分享是否變成只為解決問題的工具。而不再是出於愛和憐憫的關係流露。前者是,若問題沒有在期限內有任何起色的話,陪伴與分享也將會逐漸變質。後者是,縱然受苦之人的心境與困惑沒有進步,但陪伴與分享仍將持續進行著。

陪伴與分享,是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寶石,也是神為你我成就的永恆生命的內涵。神的陪伴與分享,在你我之間,從來就沒有退色也沒消失,一直都在。陪伴與分享,是神所賜的禮物,也是神要我們經歷的此時此刻!

苦難中還能有什麼?

 約伯記6:1∼13

約伯回答以利法說:惟願我一切的災害放在天平裏;現今都比海沙更重。因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神的驚嚇擺陣攻擊我。野驢有草豈能叫喚?看為可厭的食物,我心不肯挨近。惟願我得著所求的,願神賜我所切望的;就是願神把我壓碎,伸手將我剪除。我因沒有違棄那聖者的言語,就仍以此為安慰,在不止息的痛苦中還可踴躍。我有甚麼氣力使我等候?我有甚麼結局使我忍耐?智慧豈不是從我心中趕出淨盡嗎?

約伯聽了以利法對苦難的說明之後,內心反而更加沈重,約伯的心,並沒有因為苦難是來自於神對罪審察的結果而得安慰與盼望。對約伯而言,苦難中仍有的安慰,力量和亮光。反而是從約伯沒有離棄違背神的話語而來。容讓神的話語在苦難中依然緊緊抓著約伯。是約伯身在苦難裡,卻不至於在苦難中窒息的存留。看來,以利法自我照鏡式對苦難的理解,是越照越模糊,不清楚了。在苦難之際,約伯內裡若還有什麼殘火餘光,那便是神的話語。

約伯沒有美化所遭遇的痛苦,沒有否認所面臨的感受,沒有合理化所承受的毀壞。有的,就是困惑不解,神能夠讓他不受苦,但卻容許苦難來找他。以利法好意主動的為約伯提供的答案,但這答案並無法讓約伯在痛苦中重新振作起來。人是從塵土而來,出於塵土的,至終仍將歸於塵土,豈能成為永恆追尋的根基。人是有限的受造,出於人的聰明與言詞,至終仍將隨著個人而去,豈能成為永恆確據的把握。惟有神的作為直到永遠未曾動搖。惟有神的話語直到萬代,仍在對人說話。神是掌管苦難的主,也是勝過苦難的王。信靠主,跟隨王的人,會有苦,也有愛。前者會過去,後者永常存。我們呢?痛苦時,能否還有剩餘的座位可以讓神並祂的話語坐的嗎?

苦難就是為了管教?

約伯記5:17∼27

神所懲治的人是有福的!所以你不可輕看全能者的管教。因為他打破又纏裹。你六次遭難,他必救你;就是七次,災禍也無法害你。在饑荒中,他必救你脫離死亡。你必被隱藏,不受口舌之害;災殃臨到,你也不懼怕。因為你必知道你帳棚平安,也必知道你的後裔將來發達,你的子孫像地上的青草。你必壽高年邁才歸墳墓,好像禾捆到時收藏。這理,我們已經考察,本是如此。你須要聽,要知道是與自己有益。

以利法繼續以他對苦難的觀點,是出於全能者管教的結果,試圖讓約伯在痛苦中對未來有盼望。言談之中,聽起來還讓人蠻有指望的。遭災難卻有拯救,有災殃也不懼怕,子孫如青草般的茂盛,自己也必安樂的享受晚年。忽略現在的苦,遙望將來的樂,確實是可以熬過苦難的方法之一。但出於管教的觀點,真可以讓人無怨的正視苦難?若有罪,管教是必須的,若無罪,又為何須要管教。難道苦難不過是神要讓人知道,可別輕舉妄動,你的一言一行神都在聽在看,且等著看哪裡出錯,好給你管教一番,直到你乖乖聽話,完美無瑕為止。

管教,雖然解釋了為何有苦難。卻也將神塑造成一位,將人把玩在股掌之間的暴君。管教,神說了算,苦難,無論知不知罪,無論認不認罪,神做了就是。讓人痛苦現在活在未來,真是神創造人在地上致終的目的與意義?也許,對未來充滿希望是減緩眼前當下苦痛的良方。但問題是,這深不見底的苦難在自己的手中,什麼時候會否極泰來,任誰也沒有把握。除非,苦難也在神的手裡。以致於我們呼求憐憫,仰望神的信實,仰賴神的慈愛,安歇在神的旨意裡時,苦難也就是為我們能夠更信神,愛神,親近神效力的僕役。

苦難只因犯罪而起?

約伯記5:1∼16

你且呼求,有誰答應你?我曾見愚妄人的兒女在城門口被壓,並無人搭救。他的財寶有網羅張口吞滅了。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至於我,我必仰望神,把我的事情託付他。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降雨在地上,賜水於田裏;將卑微的安置在高處,將哀痛的舉到穩妥之地;破壞狡猾人的計謀。他使狡詐人白晝遇見黑暗,午間摸索如在夜間。神拯救窮乏人脫離他們口中的刀和強暴人的手。這樣,貧寒的人有指望,罪孽之輩必塞口無言。

以利法以自身如何仰望神為例,強調貧乏卑微的,神必將他安置在高處的指望裡,驕傲詭詐的,神必讓他處在無望的黑暗裡。言下之意,表達出以利法比苦難中的約伯更活在神所喜悅的心意當中。以利法試著讓約伯明白,無論自己有否察覺,或承認或不承認,苦難總是得罪神之後的必然結果。在以利法的想法裡面,一個身在苦難中的人,必定不會是一個無辜的人。對以利法而言,神所行的大事奇事,與神在人世間顯露的,令人拍案叫絕的,可見立即的賞善罰惡作為有關。

我們是否也會有類似的想法呢?沒有苦難臨到,是因為有值得被神肯定的努力。有苦難臨在,是因為有須要被神追討的罪罰。因此,對苦難沒有臨到自己而感到慶幸,反之,對苦難正臨到自己身上而怨懟憤怒羞愧。以眼見的當下來斷定在神面前有罪無罪是危險的。如此的途徑更可能成為隱藏扭曲與詭詐的溫床。要專心仰望神,無痛時如此,受苦時也是如此,要全心信靠神,富足時如此,貧乏時也是如此。不以以利法自身順遂的現況來評斷看待約伯此時為何遭遇的苦難,是陪伴受苦之人必須學習避免的地方。

個人經驗的限制

約伯記4:12∼21

我暗暗地得了默示;我耳朵也聽其細微的聲音。在思念夜中、異象之間,世人沉睡的時候,恐懼、戰兢臨到我身,使我百骨打戰。有靈從我面前經過,那靈停住,我卻不能辨其形狀;有影像在我眼前。我在靜默中聽見有聲音說:必死的人豈能比神公義嗎?人豈能比造他的主潔淨嗎?主不信靠他的臣僕,並且指他的使者為愚昧;何況那根基在塵土裏、被蟲所毀壞的人呢?早晚之間,就被毀滅,永歸無有。他帳棚的繩索豈不從中抽出來呢?他死,且是無智慧而死。

以利法關乎約伯苦難的確據。似乎是來自於暗暗所得的默示,夜中從前經過的影像與細微的聲音,而有把握的說:必死的人豈能比神更有公義聖潔和智慧呢?早晚之間就要毀壞歸於無有。暗暗的默示,夜中的異象,靜中的影像,皆一再的表達出以利法個人且是個別的獨特經驗。個人的主觀經歷是否能夠成為判讀他人苦難原因的唯一依據,是須要我們謹慎為之的提醒。神的確比人更有公義聖潔智慧,人也的確是出於塵土轉眼之間便歸於無有。但這是否也表示,人只能無奈的,無助的,承擔忍受苦難。

或許,在仔細聆聽之前,我們都應當避免,試圖以自己對苦難的理解與主觀經驗來安慰身處苦難中的人。彷彿個人的經歷與心得足以成為他人受苦中突圍的亮光,清泉和出路。若不是把人帶到神的真光之前,人若不是與神的拯救相遇。動之以情,說之以理的安慰,對受苦的當事人而言,帶來的有可能更多是傷口灑鹽落井下石。要謹慎,個人特殊的經驗與體會有可能會成為無法同理他人處境最厚的那道牆。要警醒,分辨察覺神在我們裡面正進行的破碎與建造的生命之工,且熱切渴望神的旨意成就。主啊,感謝祢,讓我們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有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