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單身或結婚的意見

經文:哥林多前書7:25-40

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37 倘若人心裏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裏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關於或單身、或結婚,或再婚,對當時的人而言,特別是信耶穌之後,能否有什麼清晰的,是榮耀神的倫理原則可尋呢?保羅以自身為例,勸勉弟兄姊妹當以蒙召的心,有別於當時文化風俗習慣,來面對人生不同階段的使命,不因單身而自傲或自貶,不為有否婚姻而自誇或哀嘆,不為是否再婚而苦惱或隨波逐流。要忠於主而活出現有的角色職分,也應忠於主而迎接新的關係次序。除此以外,凡為彰顯自我的優越,為贏得他人讚賞以及為符合眾人期待而有的單身,結婚,再婚,都不是保羅所強調,所樂見的。以基督為核心的倫理次序,才是基督徒生命最強而有力的生活表達。

若單身中卻急於進入婚姻,若婚姻中卻渴望恢復單身,那會是怎樣的生命光景呢?或許,在繁華進步又人才濟濟的哥林多城市裡,對關係的渴望與實際的生活中,有著極為不協調的混濁和暗昧在裡頭,雖單身卻也孤單,雖結婚卻是單獨。直到耶穌基督的福音進到這個城市裡,帶給居民不同於深奧哲理的,是滿有能力,智慧與盼望的一道曙光!一樣的,面對諸多生命的困境,生活的瓶頸時,當有主在你我心中之後,便重整了,重建了,重排了我們人生的次序,焦點和方向。或在單身中,或在婚姻裡,能夠榮耀神,尊崇神,忠於神,成為我們每天最深刻的期盼,也是最大的喜樂,滿足與平安的所在。哈利路亞!

蒙召的確據和把握

經文:哥林多前書7:17-24

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18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21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22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神是拯救人脫離罪惡與死亡權勢轄制的神,神是呼召人轉回歸向信靠恢復兒女身份的神,神是賦予人在不同角色崗位使命裡活出新生樣式的神。保羅深知,蒙召並非是令人飛黃騰達改運的手段,也不是給人更多得利高升的途徑,唯恐人誤解錯信,一窩風擠破頭為拋棄現有生活苦境難題重擔與責任而說要來相信耶穌。耶穌基督是主,首先改變的是內裡與神的關係,逐漸充滿的不再是無奈與埋怨,而是盼望與讚美,逐時滿溢的不再是愁煩與憂慮,而是相信與禱告,逐步流露的不再是消沈與低落,而是使命與熱忱。習慣聚焦的不再是仍沒有的遺憾與嘆息,而是已經有的滿足與幸福。以耶穌基督門徒的樣式活著,是保羅對哥林多教會弟兄姊妹摯誠的勸誡和勉勵。

如今,這樣的勸誡與提醒也可以是對我們說的。若滿心期待相信耶穌之後,眼前非但沒有飛黃騰達,反而遭遇更多試煉時,我們還會繼續相信嗎?若立定心志跟隨耶穌之後,當下非但沒有得利高升,反而面對更多患難時,我們還要繼續相信嗎?其實,耶穌基督是主,首先更新的依然是我們與神的關係,那生命樣態的表達與生活方式的流露!既然是生命樣態與生活方式,表示時間與習慣的關連,神的話語與聖靈的工作的實際,與我們所在的身份地位無關,而是如何與主同在同行有關。自由的,是蒙召作基督的奴僕,奴僕的,是蒙召有基督的自由。以致於或自由或為奴的,仍不斷的見證著~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此時此刻,有今生的確據,也有永恆的把握!

關於婚姻的勉勵與教導

經文:哥林多前書7:1-16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12 我對其餘的人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關於妻子與丈夫,保羅教導哥林多教會弟兄姊妹,如何為主的緣故領受共同生活酸甜苦樂的點滴,面對的不單單是婚姻關係中兩者的義務,角色,責任與需要,而是因著同有一位主,而認識,了解,接納彼此的共同與不同。或者因著後來的信主,就有神話語的引導來面對兒女以及尚未信主的另一方。婚姻,是信仰真實歷練的最前線。因此,保羅勸勉哥林多教會,從利己到利他,從為己到為主,對信主的人而言,確實是最為猛烈的煉爐之處也是極大的恩福現場。如何在煉爐中經歷信心的真實,又如何在恩福裡領受應許的實際呢?首要,仍是在與主的關係,以及與主的關係如何活化在生活現場裡~是帶有盼望的活潑生命力,什麼盼望?無論自己或對方,都還是能夠持續的認識,信靠,委身,順服於主!

因此,無論現在的光景如何,或對婚姻充滿憧憬,或在婚姻持續學習,或與婚姻滿有距離,我們總仍走在從利己到利他,從為己到為主的生命旅程,家庭生活的現場裡,不同於貌合神離,同床異夢,彼此仇視,相敬如冰的扭曲,而是靠主的恩典,能力與智慧尋求並學習合宜的彼此相待,相顧與相和。這功課要學到什麼時候?要學到直到回天家,才是真正畢業的時刻。如同我們與主的關係,持續尋求渴慕對主的認識,信靠,順服與仰望是沒有假期的,過程仍會如煉爐,也會有恩福~主活著,我們也在主裡活著。世上的人事物(心跳與氣息)有開始有結束,但神並祂話語的應許與拯救的作為永用,祂的慈愛也永存。

有否益處不受轄制的挑戰

經文:哥林多前書6:12-20

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14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保羅以聯合的觀念向哥林多教會表達與什麼聯合,就是什麼的肢體。若是與基督聯合,就是屬於基督的肢體,若是與娼妓聯合,就是作為娼妓的肢體。一個人且能有基督的頭卻是娼妓的身體,或者是娼妓的頭卻有基督的身軀呢?保羅藉此強調分別為聖不只是知識概念上的知道,也是生活現場實際活出的流露,分別為聖不只在特定場合時間裡有著符合期待的表現,也和個人獨處無人看見時有著前後一致的連貫。因此,與基督聯合,表示有基督為主的生命改變和生活更新。相對於當時放縱慾望享受歡樂的風俗氛圍,身體不再是為享樂而存在,而是為榮耀主而顧惜的生活價值與樣式確實必須被建立起來。

與基督聯合,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對我們而言,是否也止於觀念上的知道呢?或者,那正是每天我們都得以經歷神同在的真實!改變從來不是一蹴可及,更新也從來不是容易的路。神對我們忍耐早已超過我們所能理解的總和。神對我們慈聲呼喚的邀請,離我們也不遠,總是在我們可及之處。而問題只在於,我們是否聆聽並立即回應邀請,有時,我們聽了,卻延遲回應,覺得立刻放下手邊的享受太可惜了吧。有時,我們聽了,卻相應不理,覺得馬上停止無限的歡樂太無腦了吧。要察覺有否益處,是功課,要分辨不受轄制,更是挑戰。因此惟有天天與主聯合,領受被分別為聖的智慧,能力與恩典,我們才有出路可尋,也才有盼望可言!

直到主耶穌的義被高舉

經文:哥林多前書6:1-11

1.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甚麼不情願受欺呢?為甚麼不情願吃虧呢?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在教會裡面,因寧願虧負弟兄,也不願自己吃一點虧,寧可欺壓弟兄,也不願自己受一點欺負而理直氣壯的彼此相爭告狀,且積極尋求倚靠不信神之人給予的仲裁,這是何等光景呢?保羅指出哥林多教會當下的現象,雖口稱耶穌是主,心卻以自身的利益至上。沒有衝突便相安無事,一有與自己的面子,自尊,好處等有衝突時,尋求倚靠的對象馬上換置成有利於自己利益的仲裁者(有誰會去找不利於自己的審斷呢?)。關於教會尋求審斷仲裁的事,保羅的意見是,雖不否定世界有其審斷的存在,但既然在基督裡彼此是弟兄姊妹,首先應當將案件承明在主的面前,尋求教會內的調解,以神國度的法則來面對彼此的虧與負,責與任。讓主耶穌不單單是未來的主,或過去的主,也是彼此有衝突需要審斷時真實的主!

此時,若面對需要調解的情況時,耶穌基督是主,對你我真實的意義又將是如何呢?是全然的信靠,仰望,降服,心存敬畏,一步步謹慎的跟隨,或者,必要的時候,得拉主一把催促主不要停下來,或得推主一下提醒主不要睡著了,不然就請主不要插手,讓主在旁邊等著看,我們自己來就好。耶穌基督,不當只在平安喜樂豐盛有餘時,祂才是主。在受欺受壓甚至受死時,祂仍是主。倘若我們真有這樣的相信,在調解調停的過程中,便不至於陷入過份的擔心害怕或憤恨不平的裡頭。因為,不同於世人,你我除了可見的仲裁審斷之外,也有永恆的中保與審判。正因為有主的智慧,能力,公義,聖潔,救贖的掌管和引導。我們就繼續倚靠主,尋求主的幫助,主的同在同行,走永生的道路,直到不是己的義,而是主的義被高舉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