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許外別無他處的相遇

經文:加拉太書4:21∼31
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22 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23 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24 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25 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26 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們的母。27 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28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29 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30 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31 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保羅以夏甲和撒拉的兒子作比喻,向猶太人說明憑應許和憑血氣而生的差別。一個是出於人意的聰明,從身強體壯年輕卻是為奴的使女所生,一個是出於神的應許,從無法生育年老卻是自主的主母所生。表明人所認定絕對的無望與不能,也無法斷言神必然不會從無到有,進而勉勵歸信基督的猶太人,他們的生命得以新造重生改變,是因著應許,且既然蒙應許而生的以撒,都要受到憑血氣而生的以實瑪利的戲謔輕看,更何況他們正面臨猶太社群的詆毀試煉呢!憑血氣生的,能夠按已意逼迫卻不能藉己力取代那憑應許而生的!

律法之約,挑明人只能無可奈何且沒有盡頭為奴的活著。應許之約,顯明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和眼見來填滿內裡實在的飽足與滿意。一個擁有承受產業應許的兒女,卻仍一直須要藉著律法,為獲得身為兒女的價值,如奴隸般的活著,還有什麼生活樣態,會比這更扭曲令神心疼的呢?要藉著律法賺取肯定,換來的只會是更多的不好不夠不該。要藉著應許領受恩典,才有眼光實在的改變,態度真實的更新。恢復對應許的認識和專注,是每天需要學習練習直到老練的領受~讓律法的嚴厲為人指向對神拯救的應許和作為的仰望與投靠!

如今,耶穌已經在十架上為我們成全律法,又從死裡復活把成全之恩賜給我們。我們需要透過神的律法認識神全然的公義,也需要藉著神的救恩領受神慈愛的憐憫。若不是耶穌愛我為我捨己,我永遠無法自行掙脫死亡與罪惡權勢的枷鎖,若不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也不能在全然墮落的罪性與黑暗裡,與希望之光可有一絲絲的接近。是因著應許,使我們活在神的面前,是藉著應許,讓我們在光明中行,是按著應許,叫我們領受愛的能力,是透過應許,召我們心存敬畏與神同行。這時,律法的本當,應該,必須仍在向著我們招手,但知道它們要把你帶往何處嗎?~除了神並祂的施恩寶座以外,別無他處的相遇。求神憐憫我們!

在基督裡的愛和盼望

經文:加拉太書4:12∼20
12 弟兄們,我勸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一點沒有虧負我。13 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疾病。14 你們為我身體的緣故受試煉,沒有輕看我,也沒有厭棄我,反倒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穌。15 你們當日所誇的福氣在哪裡呢?那時你們若能行,就是把自己的眼睛剜出來給我,也都情願。這是我可以給你們作見證的。16 如今我將真理告訴你們,就成了你們的仇敵嗎?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叫你們熱心待他們。18 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19 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20 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保羅以自身為例子勸勉弟兄姊妹,人之所以能夠蒙恩得救,可以蒙召傳傳福,並是出於神的恩典和憐憫,如同起初有病在身的保羅所傳的福音,以及弟兄姊妹在遭受試煉時所聽聞領受的福音,且彼此以恩慈相待有著過於本分所當行的熱情。但如今,加拉太教會的肢體,有轉往不是福音的福音靠攏的,保羅所言的聖道,反讓彼此成了敵對的仇敵。但保羅沒有因此放棄,如同母親生產時所必須承受的生產之苦,雖苦卻有盼望,就是領受得著基督也被基督得著的確據和新生命。

身體的病痛脆弱無法攔阻保羅傳揚福音見證基督,各樣的敵對險阻也無法阻擋保羅教導聖道以愛相待。看著曾經因著福音而單純相信的心,如今卻因著各樣的試探引誘而偏離對主的信靠,保羅的焦急與作難點滴在心頭,要嚴加對抗完全隔離那些引誘欺騙他人的人嗎?要竭盡心力將受迷惑分辨力不足的人設下絕對的保護網來維持他們不受污染嗎?能夠改變人的,不是完美無瑕的方法,也不是身強力壯的氣勢,而是出於神不是出於自己,那在基督裡承受生產之苦的愛與盼望。

這時,在基督裡的愛與盼望,仍在我們生命裡。聖道總要光照,我們會為著神對我們是何等的忍耐感到訝異,本可棄絕的,卻沒有放棄我們,本該受死的,卻讓我們重獲新生,本當受刑的,卻恩免使我們重獲為人。一樣的,在基督裡的愛與盼望,也在我們生活中。聖靈總要引導,我們會為著神對鄰舍的得救是何等熱切與渴望。一次又一次對福音的拒絕,仍無法削弱為著他們也能夠得救的禱告,一次又一次對邀請的抗拒,也無法放棄對他們能夠再次邀請的機會。神如何恩待我們,仍在激勵我們如何面對鄰舍的對待。求神保守我們學習忍耐等候的功課,有基督的心為心,今天!

舊樣的改變新生的成長

經文:加拉太書4:1∼11
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6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10 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11 我為你們害怕,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作兒女的,雖說是承受產業的後嗣,卻仍須先在老師的教導,管家的看管底下,直到承接時刻的到來。神便差遣祂的兒子,來到世間,為要把人從律法底下救贖出來,使世人因祂兒子而蒙受兒女的名份,有所賜聖靈的作為,一同呼叫差遣祂的那一位為阿爸!父!一同成為承受產業的後裔。一個蒙恩得救的人,可說是認識神,也是被神所認識,是不會不清楚自己兒女的身份,又跑回去稱老師與管家為父為主。且這情況就發生在當時加拉太地區猶太基督徒的身上,怎能不令保羅深感憂心呢!

走回舊樣模式習慣的老路,並非生命成長前行的常態。對於歸信基督的猶太人而言,傳統生活內涵的更新,救贖新生確據的把握,是他們與神建立正確關係必需的領受。否則,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的救贖福音,很快的就又會被謹守月份節期年份的傳統習慣給取代。耶穌救贖所帶來改變更新的特徵之一,便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神”的歸正,不再錯把訓蒙師傅當成神,也不再錯稱看管管家為主人。如此有別於傳統習慣的認信,並非出於人自己頓悟的努力,而是出於聖靈感化引導的作為。

從舊樣模式習慣到新生樣式的改變處處是戰場。若習慣是日積月累的結果,新生也會是日新又新的表達。從習慣自我中心到以神為中心,並非一蹴可幾,是需要經過為父為母般的養育,走過嚴謹教練的指導,經過日復一日的磨練,並上場比賽實戰的考驗而逐漸成長成熟的結果。當時保羅對加拉太地區歸信猶太人的警告和提醒,也可以是對我們的勉勵與指引,若真領受並擁有得救的確據和把握,老我舊有的態度和思維模式,也將隨著認識神也被神所認識而容許舊人被拆毀破碎,且樂於新人成長茁壯。求神使我們只要還活著,就有如此的渴望和願意!

成全律法的應許實踐

經文:加拉太書3:19∼29
19 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2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23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5 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2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28 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29 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律法不為使人為義得生,是為引人知罪認罪,領受因信得福應許。律法是應許尚未來到之前,因信忍耐等候的必需,也因著律法的必須,讓人的心時刻聚焦仰望應許的到來。因此,既然因信得救的福音已經來到分,人就不在律法的訓蒙要求底下,而是因信成為神兒女的受邀,受洗領受披戴基督的恩典,無論種族,膚色,身份,地位,性別,因個別與基督的聯合,彼此也就在基督裡合而為一,歸屬於基督,同為按著應許承受產業的後嗣。

人是因著應許不是憑著律法承受得救喜樂與永恆生命。卻因有律法的訓蒙而開啟領受惟靠信心領受恩典的路途。沒有律法的應許,只會讓人更加悖逆硬心不理不信次序和順序。沒有應許的律法,只能把人領到更深的無助無望無光無生的死亡黑暗裡。律法與應許,同為神為人生命的益處而預備,缺一不可。因此,律法不可廢,怎麼辦呢?得由耶穌來成全!什麼意思?遵行律法時,因著信,仰望基督的憐憫和幫助,靠賴恩典,領受基督在十架上已經為我們的成全。

若沒有如此的確據和把握,我們總難避免處於驕傲與自棄交替的漩渦中。行了律法,就優越起來,犯了律法,就自否起來,有了應許,就忘恩起來,不見應許,就迷惘起來。耶穌是救主的確據,要讓我們有活潑的盼望,知道眼前的嚴峻並不等於未來,總有一個時刻,它們都會成為過去。耶穌是生命之主的把握,也要讓我們有強韌的生命力,明白當下的苦難也並不等於永遠,總有一個時候,它們也都要在神的面前伏首稱臣。求神憐憫幫助我們,喜愛律法並樂意遵行,並不是因為可以因此證明自己是好人,而是顯明自己除了神以外別無所盼也別無所愛。

無法被律法廢除的應許

經文:加拉太書3:10∼18
10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13 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4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15 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17 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行律法,不能使人愈來愈好,得以在神面前為義,卻足以顯露人內裡的惡,惹動神審判的怒火。信耶穌在十架上為你成就的救恩,承受了原本是我們當有的咒詛,承擔了原本是我們當受的刑罰。取而代之的,是從遠古時期的亞伯拉罕就應允的恩福,不分族群,皆能因著信,在基督裡領受的生命與聖靈,且如此約定的應許,並不會因著四百三十年之後,神藉摩西所頒布的律法而失去效力。既然應許先於律法,律法便是啟蒙的師傅,為要把人引到對應許的領受和相信。

當順序被倒置,得視有否徹底完全遵行律法,來決定是否配得一絲絲的應許時,人的一生就只能在無盡的痛苦與黑暗裡,等著被罪惡蠶食,被死亡吞吃,又被審判烈火圍繞,沒有任何生命平安可盼,也沒有任何破曉晨曦可望。直到順序被復原,因著律法,使我們更多且愈加認識自己的墮落與罪性的實際,任何想要靠著律法得救的意圖和努力,不過是加速自身沈淪的速度罷了。如此的醒悟,使我們得救的盼望不是在於律法而是應許的領受,也因著如此的回轉開啟新生的篇章。

還再為自己做的不夠而自我控告?仍再為自己做的不好而懊惱不已?或者,還沈浸在自己做的很夠而沾沾自喜,還沈溺在自己做的很好而自我誇耀!果真如此,日子也隨之陷入夠與不夠,好與不好,優與不優,那無止境且沒有盡頭的循環。直到這些也交託在神的手裡,領受以應許代替律法,以赦罪代替控告,以醫治代替鞭傷,以平安代替刑罰的恩典,時間與歲月也將隨之被翻轉,天天有出路可尋,時時有盼望可覓,就是神並祂已經為你我預備的道路真理和生命~耶穌是救主,是生命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