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馬太福音18:21∼35
21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22 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23 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24 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25 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26 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27 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28 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31 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32 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33 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35 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彼得請教耶穌關於饒恕的功課。耶穌回答不是次數的問題,而是生命的流露與表達。耶穌用一個比喻說明,負債千萬的僕人要求主人的寬容,主人動了慈心,決定不再為難他,免了他一切的債務。但就在轉眼之間,受恩免千萬債的僕人向負他債十兩的同伴,義正嚴辭毫無寬容空間的給予秉公處理,把對方給關進監獄裡。這事傳到主人那裏,既然受恩僕人不以主人對他的憐憫來憐恤他人,這恩免的禮物對他便毫無意義與用處。耶穌藉此比喻讓彼得知曉,先從主人那裏領受饒恕之恩,才有分享饒恕之是給同伴的可能。
主人滿有憐憫全然的施恩,讓僕人有了實質分享的動力與內涵。主耶穌的饒恕之源與能,是門徒領受饒恕力的所在。若領受主人豐富的饒恕之後,卻無法以此憐恤來對待同伴,表示這人不但沒有打開過主人所給的禮物,也未曾實際應用過主人所賜生命的美善,把主人所給所賜的禮物晾在角落視為雜物時,主人怎不會想把禮物給收回呢!饒恕與否,從來就不是由次數決定,而是來自如葡萄樹和枝子般,與饒恕源頭的連結,飲於饒恕之泉,浸於饒恕之愛裡。饒恕是藉由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所成就的生命實際。
這時,關於饒恕,還糾結在次數嗎?我們無法決定別人要如何對待我們的次數,卻需要主耶穌在我們內裡的作為~就是愈來愈老練於打開並應用祂藉由十架所成全的饒恕之工~與神的關係,內裡的平靜安穩,不再交由別人對我們的寬容與否來決定是否饒恕以待。而是交由耶穌幫助我們即時啟動饒恕的進行,並非船過水無痕般的說沒事沒事,而是容許饒恕與被饒恕之間,有耶穌的介入與所賜的智慧,無論是七次還是七十個七次,就不再是自己面對,而是有耶穌與我一同經過也一起走過。求主使我領受恩免的同時,也得以活出恩免的實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