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家主園戶收果比喻

經文:馬太福音21:33∼46
33 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34 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35 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36 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37 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38 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占他的產業!』39 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40 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41 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42 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43 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44 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45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46 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

家主把葡萄園租給園戶管理,時間久了,園戶把葡萄園經營的不錯,或許讓不知情的人也誤以為他們就是家主,他們也漸漸覺得自己配得成為葡萄園的主人。等收租時侯到了,園戶要怎麼對待家主派來的人呢?承認自己只是園戶乖乖給租,或拿出家主的樣子來處置僕人。看來,這時的園戶儼然以主人的姿態,任意對待園主派來的僕人,甚至殺了園主的兒子。耶穌藉此隱喻受差遣收割的僕人與自己將遭受的對待,以及想要奪取產業成為家主之人的結局,連祭司長和法利賽人都聽得出來,這比喻是指著誰說的。

當管理園子的園戶,將手邊所見受托的一切佔為己有時,災難便開始。這災難包括,憑己也靠己掌控支配葡萄園裡的一切,園子要怎麼經營,園裏要有什麼修整,植栽要怎麼維護,都以自己的意念為主。既然再也容不下自己以外的意念介入,當家主的僕人甚至是兒子來到時,園戶也只會把他們視為威脅的敵對來進行防衛和剷除。這災難也包括,當園子的主人回來,那惡待僕人殺害兒子的園戶們,將要面對的是家主託付的交賬,以及自己任意妄為的受審與承擔。這比喻淺顯易懂,但人的心是否藉此得以洞見而察覺並承認,想要佔為己有的蠢蠢欲動,如何把人帶往離神愈來愈遠的疏離與毀滅之中。

比如說,神所託管給我們的時間,才能,關係與健康,只想佔為己有用來自我享樂,自我壯大和自我實現,對神的作為感到礙手,對神的邀請嗤之以鼻,對神的同在感到多餘,對神的吩咐覺得礙腳。而把關於神並祂的掌管都視為阻礙人生的敵人,總得加以反對,抵擋,抗拒,甚至除去不可。就某種角度來看,或許我們內裡也隱藏著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般的角色在裡頭。求神憐憫,使我們聆聽並領受耶穌所說的這比喻時,不是惱羞成怒想要把耶穌推出去,而是屈膝降服於神的主權和光照,承認所擁有的時間歲月處境際遇裡,有神的託付,也有神的同工,實在不必也不需佔為己有才覺得這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