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的察覺-仰望神

約伯記13:20∼28

惟有兩件不要向我施行,我就不躲開你的面:就是把你的手縮回,遠離我身;又不使你的驚惶威嚇我。這樣,你呼叫,我就回答;或是讓我說話,你回答我。我的罪孽和罪過有多少呢?求你叫我知道我的過犯與罪愆。你為何掩面、拿我當仇敵呢?你要驚動被風吹的葉子嗎?要追趕枯乾的碎秸嗎?你按罪狀刑罰我,又使我擔當幼年的罪孽;也把我的腳上了木狗,並窺察我一切的道路,為我的腳掌劃定界限。我已經像滅絕的爛物,像蟲蛀的衣裳。

約伯求神不要縮回祂的恩手和慈愛之言。因為那是約伯與神親密交通的平台和基礎。約伯求問神為何以苦難待他,若是因罪愆和過犯的緣故追趕他,也得讓他知悉他所違犯的是什麼。不明不白的受苦,不清不楚的受罰,就像被蟲註漸漸朽壞的衣裳般,等在前頭的是無止境黑暗無望的深淵,對約伯而言,再沒有什麼煎熬比這更大的了。

約伯此時的痛苦與約伯對神的認識之間,相差之大距離之遠真難以形容。就在暗昧不明的處境,一切所能的判斷與努力似乎只能在那裏空轉之時。內心的吶喊石沈大海,身體的痛苦不見減少,友誼的陪伴無法給他力量,良心的建言沒有帶來盼望。痛苦仍緩慢卻堅定的腐蝕著他的身體和心靈。唯一剩下的,就是約伯在神面前的求問。約伯還能夠忍受神的沈默多久呢?雖然知道夜深之後必有黎明的到來,但等待時那種時間的停滯感,若不是神恩典的手拖住,若不因神信實的話語拉著。恐怕約伯再強大的意志也無繼為力了。繼續尋求神的幫助,仰望神的憐憫吧!當焦點真的在神不在自己時,黎明的曙光,我們才能看見,察覺。

須要察覺自己的有限

約伯記13:1∼19

這一切,我眼都見過;我耳都聽過,而且明白,並非不及你們。我真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神理論。惟願你們全然不作聲;這就算為你們的智慧!你們要為神徇情嗎?要為他爭論嗎?他的尊榮豈不叫你們懼怕嗎?你們不要作聲,任憑我吧!讓我說話,無論如何我都承當。我何必把我的命放在手中。我雖無指望,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這要成為我的拯救。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我已陳明我的案,知道自己有義。有誰與我爭論,我就情願緘默不言,氣絕而亡。

約伯反駁友人認為他對神的無知。若真想要理論,約伯想要申訴的對象是神。看來,約伯的友人對約伯的認識,確實不及伯約自己。或許,在談論過程中,約伯的友人也沒有察覺,其實他們對神的認識,體會與經歷,也是非常的有限。卻以比約伯還懂的姿態,來談論他們仍有待認識的對象,包括他們自己,約伯以及神。也許,自知自己所知的有限,是得以察覺神如何在當中作工的入門吧!對我們的眼見,感覺有十足把握的結果,可能往往是另一種偏差的開始也說不定。

關於對神的認識,一直到回天家之前,都仍是學無止境的課題。任何以為對神的瞭解已經足夠而不再學習的,那便是在信仰上退後的開始。對神的信心是需要不斷的被更新,若只活在過去對神的體驗與經歷,再豐富的老本,也會有吃盡的時候。可見的如此,不可見的也是如此。只要心意新更而變化,查驗神所喜悅的心意。是我們得以有活撥的生命,信靠和盼望的秘訣。昨天信心的經驗,無法取代今天信靠的必須。既然每天都是新的,就會有新的恩典在當中,因此,不需回頭比較,只要持續仰望,知道神仍要做新事,就在此時此刻!

約伯認識的神

 約伯記12:13∼25

在神有智慧和能力;他有謀略和知識。他拆毀的,就不能再建造。他把水留住,水便枯乾;他再發出水來,水就翻地。在他有能力和智慧。他把謀士剝衣擄去,又使審判官變成愚人。他放鬆君王的綁,又用帶子捆他們的腰。他把祭司剝衣擄去,又使有能的人傾敗。

他廢去忠信人的講論,又奪去老人的聰明。他使君王蒙羞被辱,放鬆有力之人的腰帶。他將深奧的事從黑暗中彰顯,使死蔭顯為光明。他使邦國興旺而又毀滅;他使邦國開廣而又擄去。他將地上民中首領的聰明奪去,使他們在荒廢無路之地漂流;他們無光,在黑暗中摸索,又使他們東倒西歪,像醉酒的人一樣。

約伯所認識的神,是有智慧與能力,謀略與知識的神。神拆毀的,人無法再造。人以為聰明的謀士和審判官,神能使他們成為愚拙。人看為尊貴的君王和祭司,神能讓他們成為羞愧。人所認為的深奧的事,神能將它顯明。人所遭遇的死蔭之地,神能使它顯為光明。邦國的興衰,首領的起落,都在神的權柄底下。或人或事或處境,沒有什麼是神無法觸及和作工的。

相同的,我們對神的認識,正從我們生活現場裡表達出來。神似乎管不到的地方,就有憂愁苦惱的圍繞,神似乎無能為力之處,也會有灰心沮喪來歡迎。神似乎旁觀的時刻,就有令你困惑無措迷霧的接待。約伯認識神,不以人的聰明為確據,不以事的成敗為把握,不以處境的優劣為信靠。因此,迷失的響聲,不信的威嚇,沮喪的列隊。都沒有抹除約伯對神敬畏,信靠與仰望。認識神是怎樣的一位神,我們仍需要認識,且正在經歷。

陪伴受苦之人的再思

約伯記12:1∼12

約伯回答說:你們真是子民哪,你們死亡,智慧也就滅沒了。但我也有聰明,並非不及你們。你們所說的,誰不知道呢?安逸的人心裏藐視災禍;這災禍常常等待滑腳的人。你且問走獸,走獸必指教你;又問空中的飛鳥,飛鳥必告訴你;或與地說話,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看這一切,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做成的呢?凡活物的生命和人類的氣息都在他手中。耳朵豈不試驗言語,正如上膛嘗食物嗎?年老的有智慧;壽高的有知識。

約伯的朋友幾乎接近說教式的安慰,並沒有同理到約伯在苦難中真實的疼痛。有罪受苦罰,有功受福賞的通則,誰不知道呢?受苦中人還需要被提醒這些並藉此看見出路和希望?因此,沒有受苦的人,也就表明自己可以無災無苦也無病的那份有理。在神的面前,按著因果的觀點來認知認定眼前當下受苦的遭遇,真的就沒有問題嗎?對不是苦難的當事人而言,有罪受苦,無罪享福的看法,確實極具說服力。有誰不會認為公義正站在自己這一邊的呢?

只要不受苦,我們都可能成為論述公義,伸張正義,見證自己就是那個義人的勇士。特別是面對突然遭遇苦難之他人時,似乎就更加的肯定這一點。難道,陪伴受苦之人,也成了肯定自我的途徑?或許,約伯的朋友也有一些令他們煩惱的不舒服,但,看見約伯遭遇的是他們的千倍萬倍時,是否也會有,還好不是我,如此的想法或感覺從腦海裡飄過去呢?雖然不至於幸災樂禍,但從別人的苦難中讓自己得安慰的扭曲,確實是我們得靠神的光照和引導歸正的心!求神憐憫幫助我們,如同自己受苦般的來認識理解他人的苦難且起而陪伴。

除罪的確據從何開始?

約伯記11:12∼20

人生在世好像野驢的駒子。你手裏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你必忘記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過去的水一樣。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也必四圍巡查,坦然安息。你躺臥,無人驚嚇,且有許多人向你求恩。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

約伯的友人瑣法認為,除掉罪孽,不容不義停留,是人生得以無懼,指望得以穩固,安息無人驚嚇的保證。反之,不除掉罪孽,容許不義居留的,必處黑暗,無路可行,死亡便是他們的指望。總歸就是,離棄罪惡,遠離不義的,事事必亨通,時時必穩固,處處必有光,多人必仰賴。因此,悔改成了除罪得義,成了受苦之人不再受苦的途徑。瑣法的觀點,對受苦之人真是希望?亦或是更深的絕望?若悔改者仍須各憑己力意志本事,如同溺水之人得自己想辦法救自己的話。如此悔改的呼籲,除了苦上加苦,還能夠有甚麼?

這是值得我們察覺的。當我們向人呼籲悔改時,強調的是不悔改就死定了的結局,或者是為人指向能夠悔改的確據和把握是什麼!一樣的,若我們的悔悟回轉是因著可以更多得力得益得福,如此的悔改仍是非常有限甚至是膚淺的。因為,哪天悔改不再為得益得恩得福效力時,對悔改也就不會再有動力和興趣了。要警醒,悔改,是因有能夠改變的確據和能力~神的愛與拯救的成全。除此以外,任何會有什麼酬賞或將有什麼懲罰的悔改呼籲,並無法讓人有真誠悔改的渴望。除罪的確據不是從人的本事開始,而是從神的赦罪之恩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