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和睦彼此建立

經文:羅馬書14:13∼23
13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14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唯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17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18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20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21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22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保羅在彼此可能論斷,關於食物的事上給予提醒。因吃與不吃的論斷,帶來的往往不是造就,而是絆跌與憂愁。在神的國裡,在乎的是什麼呢?有在基督裡的公義,和平與喜樂,但就是沒有或吃或不吃就有所謂與神親疏遠近關係的分別。因此,追求和睦彼此建立,確實比飲食的問題要緊的多了。反而,若有因食物的緣故故意使人絆跌的,這人的罪,神豈會輕輕的帶過呢!無論是什麼,為著在神面前的持守也為著弟兄姊妹的益處的緣故,因著信,不在飲食上論斷,會是團契生活必須也必要學習節制的功課。

人的墮落罪性何其狡猾,當關乎得救的事被無限上綱,連吃喝什麼食物都涉入其中時,飲食習慣就成了另一個相互對抗抵擋分門別類的戰場。似乎某些飲食文化更優越於其他,更能夠博取神的笑臉。保羅時代,信主的猶太人對信主的非猶太人在飲食方面有意見時,要如何回應呢?保羅仍把他們目光的聚焦領到神並在基督裡福音大能拯救的國度裡。主耶穌為猶太人也為非猶太人在十架上死並死於復活。為要讓人領受與神和好與人和睦的恩典,不是為高舉哪種飲食內容方法樣式的選擇才是最優的。否則須要改變的就是吃喝習慣,而不是生命的更新長進。

如今,我們已在基督裡的,是否仍有可能如當時信主猶太人般的失焦呢?在乎的,就是想要改變對方成為我們所想要的樣子,包括吃喝什麼,並藉此認定對方信仰的實況,而忽略了對方內裡對神認識的歷程,信靠跟隨的實際!把次要的短暫當成重要的確據,把永恆的福音當成次要的陪襯,如此次序的錯置,所帶來信仰可能的變質,讓保羅不得不在不同書信中強調,別讓無關得救的吃喝差異成了彼此論斷相互絆跌的張力,而是在彼此不同的飲食習慣中,仍因著愛有相互建造彼此和睦的空間。求神幫助我們時時聚焦於對神並祂的所是與所能的認識和拯救作為,除此以外,沒有其他永恆的確據和把握!

跨越彼此差異為主而活

經文:羅馬書14:1∼12
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7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10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11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在基督裡,關於食物,吃與不吃,接納優於辯論。不要讓飲食習慣,內容,方式的不同讓團契肢體之間生發紛爭,也別讓飲食差異讓自己有優越於對方的錯覺。若同樣都是蒙恩的罪人,都是一切恩澤的領受者,在飲食上或剛強或軟弱,人並不具備論斷的位子,因為那是神在做的事。反倒是,不論做或不做什麼,都是因著主,為著主的緣故,就是充滿盼望的做或不做,充滿感謝的吃或不吃,而不是處於爭競,出於比較,好像在神面前比賽,誰是優,誰是劣,吃什麼才是有信心,沒吃什麼就是沒有信心的競技場。只是,除了降服在神的面前,實在沒什麼可較勁的了。

保羅時代,有猶太人與非猶太人,彼此之間的飲食習慣,有著鮮明的不同。縱然經過耶路撒冷大公會議的討論有彼此接納的共識,不至於影響在基督裡的團契生活。但一談到吃或不吃什麼,仍會是兩個飲食習慣截然不同的群體,在一起團契時,不時會擦出的火花的爆發點。說是在基督裡一家,但吃飯時就還是會自然而然的分兩邊,再怎麼也合不在一起。保羅深知根深蒂固的生活飲食習慣,將如何影響信仰的失焦。一個奉主的名,為主的緣故而有的團契,聚焦的,當是因主為主也在於主的聚集,沒有輕看也不會有論斷,且彼此的不同,也是在神而不是在人的面前。

有一天,我們都要與神面對面,神是否會因為我們吃或不吃什麼而決定是否配得與祂永遠同在呢?若不是為迎合別人的期待,而是因著信,為主而吃或不吃,為主而做或不做,為主而奔跑或休息,那正是同在基督裡兩個不同飲食文化群體,能夠在主裡團契生活的標記!別讓自我的優越感阻礙了主內弟兄姊妹對神的認識,也別讓彼此之間生活習慣的差異攔阻了雙方對神的領受和經歷,聆聽與遵行,在主裡要跨越彼此差異的團契生活仍是有賴主恩成全的課題。也非是一天兩天的事,且不只在飲食,其他方面也是~耶穌既已謙卑虛己在我裡面活著,我們是否也樂意背起十架讓己持續在主裡面活!求神憐憫引領我心經歷不斷跨越彼此差異的寬廣之恩。

成全律法的基督之愛

經文:羅馬書13:8∼14
8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0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11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13 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

是立基於神的愛,也是出自神的愛成全了律法。以至於為何不可的誡命吩咐,以及律例典章的遵守,就不是因為出於恐懼審判害怕刑罰,而是因著認識耶穌在十架上犧牲的拯救之工,從死裡復活宣告的得勝,所領受的新造生命,與神關係恢復之愛,進而定意以基督的心為心,以基督的腳蹤為跟隨,與人分享神所賜的愛與生命。如此的醒悟,也讓人行事如在光明中,不再需要透過律法來包裝或受控告,自高或自貶在神面前的價值,而是認清且承認,是基督為我成就的一切,才有不同於老我的新我在此時在此刻!

不再是私慾的奴隸,也不再是肉體的僕人,不再是聽命於爭競的下屬,也不再是隨從嫉妒的指揮,不再透過荒宴找尋人生樂趣,也不再藉著醉酒逃避人生難題。不再過著以為閉眼,掩耳,不去面對,一切的問題困難和挑戰就煙飛雲散般解決的日子。能夠脫去暗昧,是因為披戴基督,可以帶上光明的兵器,表示手上還抓著還握著的,就不再是基督的拯救,得勝,生命以外的一切,無論它們曾經如何給人津津有味回味無窮的愉悅和快樂,成就和滿意,從此以為,再也無法取代基督在往後歲月裡,在我裡面活著的地位和重要性。

因此,常常以為虧欠,表示神的恩典,慈愛,憐憫,智慧,就在我們尋找,祈求一切所需之前,神總是早一步就已經為我們豐富預備。只要神的愛在我們裡面不曾停歇,我們就有常以為虧欠的理由,正因為神的憐憫不曾斷絕,行在白晝的為人就漸漸成為新的生活方式,什麼意思? 還是會有軟弱和過錯,還是會有失察與盲點,卻不再羞於承認,直到回天家之前,我仍是一個需要耶穌並因祂愛所賜下的拯救,改變,更新,同在,同行,同工之恩的乞丐。也不再不願相信,只要還活著的每一天,我仍是一個需要時時聆聽並回應神的呼召邀請,靠主恩典活出神所賦予今生的使命的人!

順服在上掌權者的意涵

經文:羅馬書13:1∼7
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神的權柄,把人帶往對神的認識與敬畏。順服權柄,基於對神話語的領受與信靠。如同心中無愛的,怎能號稱自己是愛神的,一樣,心中無法的,怎能確定自己是服神的在保羅時代,猶太人處於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如何理解不單為避免受罰,也是為良心的緣故的行善呢?為官的不是空空的佩劍,表達出神透過律法的施行來彰顯祂在世上的管理,如同神透過福音的施行來顯明神國度在地上的掌權。可以見得的是,無視於在上掌權者的法規,自立為王任意妄為的,必無法免除隨之而來的審判與刑罰。

神在全地的治理,透過律法也藉著福音。既然在上掌權者施行法律的權柄是神所賜,時候到了,領受權柄者仍要在神面前交帳的。因此,對於領受福音,已經從罪惡與死亡權勢底下被拯救出來的人而言,要如何繼續在地上過生活呢?該敬畏的就當敬畏,當尊敬的就尊敬,當遵守的就遵守,這不是說世上掌權者是完美的,是沒有問題的,而是如此心志和態度的預備,讓人在與神相遇之後,便有在世上行神所喜悅之善的能力,這也不是說,信靠神之人就沒有軟弱了,而是更懂得且老練於與神同工,並祂的同在同行。

當人們撇棄法律規則,脫離權柄管轄,想要另立所謂的自由神法時,可能不過是在建立另一座以自我中心的通天巴別塔。在上掌權者也是神的用人,對還未信耶穌的人而言,是神在地上掌管,治理,維持,供給人繼續活著的軌跡,為人指向神在為官掌權的法律之中,也在法律範疇以外的福音大能裡。讓人認識活著不止是活在現在,也是面向未來,在賜生命氣息之主面前活著,以至於一方面遵守現今的生活法律規範,也降服於神已經為我們成就的福音,活出神所賦予此時此刻的角色使命,有一天我們都會結束任務離開世界,但永恆的國度會是我們這時就開始的安歇之處。

以善勝惡的發起與成就

經文:羅馬書12:15∼21
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同有基督為救主和生命之主的,也就同領活水之泉和永恆確據,共同經歷或喜樂或悲傷,不會覺得自己比其他肢體聰明,也不會認為自己優於其他同伴,更不因俯就卑微就覺得矮人一截,無論如何,能在基督裡沒有爭競,不覺委屈,彼此的和睦,是何等強而有力令人稱羨的見證啊!正因為凡事有共同的聚焦,仰望和領受~基督是主。彼此皆降服於生命之主的過程中,除了基督,或引誘人作惡的魅惑,或挑逗人犯罪的試探,就漸漸的不再有任何發揮影響力的舞台和空間。

同樂,表達在乎神所在乎的,還有什麼能夠比一個人蒙恩得救更讓人足以同樂呢!同哭,表示在意神所在意的,還有什麼能夠比一個人悖逆遠離神更讓人深感痛心呢!不要以惡報惡,說出在基督裡惡勢與惡力已經沒有地位的實際。不要自己伸冤,告示著基督是凡在基督裡之人至終審判台前的辯護律師,也提醒審判終結前,在基督裡之人的本分,若能給吃給喝,是按著對方的需要採取行動,不是依據對方是敵是友來決定是否提供。因此,以善勝惡,正是基督的得勝成為我的得勝最爲顯著的旌旗。

從和睦到以善勝惡,徹頭徹尾是神在我們裡面作工的奇妙。若不是神先讓我們與祂和好,我們就沒有與人有和睦的實際。若不是神讓罪惡與死亡不再有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的本事,我們的任何努力並無助於罪惡與死亡權勢的逃離,反而只會讓自己離神愈來愈遠,成為牠們手下的高級奴隸。因此,在要做什麼與不要做什麼的吩咐之間,要靠近神,不是靠近環境,要相信神,不是相信自己,要尋求神,不是追求沒事。求神憐憫,使我們察覺,神吩咐的同時,人所需的一切,神也已經預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