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之恩

經文:羅馬書3:9-20
猶太人與非猶太人並無差別,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用舌頭弄詭詐,滿口是咒罵苦毒,他們的腳飛跑行殘害暴虐的事。他們未曾知道平安的路,眼中不怕神。我們曉得律法是叫人伏在神的審判之下。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神的律法並非要成為篩選好人與壞人的工具,神的律法也並非要給人有配得當得的錯覺。神的律法要人看見的,不是人自己的行為如何,而是出於神揀選的決心為何。在神的律法底下,神知道我們會需要的是相信,而且從祂而來的信心,若沒有如此的相信:我是個罪人,我需要神的憐憫,我們所能夠有的結局便是死亡與毀滅。

神的律法,對我們而言,也代表著那賜給我們生命氣息的主,正陪伴著我們。只是人墮落後的罪性,很難打從心底承認,說:我實在無法掌握自己的未來,也無能為力面對每個明天,我需要神成為我的主人,在我生命中掌權。且從出生那天開始,我們就不斷的被教導人生要自己掌握,成就要自己去達成,若真有神,那也只不過是需要時的心靈寄託與安慰,人終究還是要靠自己。

自己,真是一座叫人無法抗拒的華麗高塔。所有想要的優越,成就,尊榮的假象,或是詭詐,不義,狂傲的裝飾,都可以在裏面找到,且還可以隨心所欲,歡樂無比的,分階段性的看場合變換面具服裝,為的,就是要讓人看見知道自己的靈巧,成就和與眾不同。但這一切唯一的交換條件就是,要弄瞎信心之眼,除了自己,什麼也不會想要去信,要折斷順服之腳,除了自己,哪兒也不會想要去行。要毀掉聆聽之耳,除了自己,什麼也不會想要去聽。但神的律法,首先要作的,就是拆毀這個看似華麗又堅固無比的人的自己。

主阿,我們需要走出自己,我們需要察覺,原來祢一直都在我們的身邊,祢總是用祢的話語來喚醒我們聆聽的耳,用祢的信實來重建我們對祢的信靠與倚賴,用祢的福音大能,那聖靈的作為,來解開我們生命中阻礙我們前行的捆鎖。祢在我們生命中的憐愛不曾停止也沒有改變,在我們能夠理解感受之處,也在我們無法理解感受之地。感謝祢,因祢在我們生命中有數不盡的恩典。

不被改變的義

經文:羅馬書3:1-8
猶太人所領受的長處,割禮的益處,在於神的聖言已經交託給他們。不會因為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神是信實的,人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言:責備人時顯為公義,被議論時可以得勝。而非人所言:我的虛謊正顯出神的榮耀,我可以作惡以成善,因此,我怎還會像罪人般受審判呢?這是毀謗我們之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神的聖言如同珍珠般已經交給我們。我們如何處置對待都不會影響它本身所具有的價值。神的信實也不會因為人的虛謊就動搖改變。反之,是神真實的屬性光照出人墮落之後的被扭曲,也因著神福音的話語向我們啟示,我們才能尋見了自己在神面前,不會隨著時間與感受而撼動的價值,是的,就因著神是不變的,我們就有了被祂改變的可能。

改變必然發生,但不是我們改變神,而是神改變我們。直到如今,我們都還在這被改變的過程之中。沒有人可以在今生誇口說:他已經是被神雕塑完成的作品。唯一被神塑造完成的時刻,也就是我們嚥下最後一口氣的時候。因此,直到見主面的日子,我們的信心就是建立在神的話語與祂不變的信實慈愛聖潔的本性上,而非自己、或環境、或其他的事物上。

因此,我們不需要藉著作惡來證明神的良善,這是謊言。神不需要我們作些什麼來證明祂是什麼,神要的是我們對祂單純專一的信,這信是藉著祂的應許在耶穌基督裏的福音。要在信心的道路上有敏銳察覺的心,明白我們是何等容易不自覺的,就把信心的焦點從神的話語那裡飄移到自己的感覺經驗理解的判讀上。

求神幫助我們,除了祢的旨意別無所求,除了祢的話語別無所望,除了祢的慈愛別無所盼,除祢的信實別無所賴。叫我們的心,因著是祢就有湧流不息的喜樂,因著有你而領受不被撼動的平靜安穩。深信我們不過是渺小的存在,如今,卻被祢捧在手心成為被揀選的寶貝,我們仍是不配,卻因著祢,我們仍要昂首邁步向前。

律法的信與行

經文:羅馬書2:17-29
雖然猶太人有神的律法,能分辨是非,曉得神的旨意,是黑暗中人的光,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果真如此的話,怎麼能夠一方面指著律法誇口,另一方面自己倒犯律法,使神的名在外邦中受到褻瀆。猶太人雖有與神立約,那外在割禮為記號,但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也就是說,真正的割禮是心裏的,在乎靈,所得的稱讚是從神來的。

神的律法並不是要我們拿來遵行並得藉此誇口的工具,神的律法要向我們顯明的,是祂的聖潔公義的標準,且要親自在我們這軟弱又殘破不堪的生命裏,成就成全我們的作為,把如此的信任栽種在我們生活動作存留的每個角落,直到律法內化成為我們的生命的結構,我們便能真明白,那叫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經歷祂為人們所預備的美好的恩典。

因此,若我們單指著擁有行律法的能力而誇耀,那麼緊接而來的就是無法逃避嚴峻的審判。但我們若指著擁有且成全律法的神誇口,那麼律法的功用便要開始在我們裏面發動,因為那正是神與我們立約的記號,律法的要求不能被更動,律法的成全也不能被改變,這一切都指向耶穌基督,是神定意向我們顯明祂的愛的具體,以致於我們是在被成全的律法之愛的驅動下,信靠順服神的話語。

要順服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主權之前,我們需要認識神在耶穌基督裡已經為我們成全的,那出於慈愛的管教,出於盼望的引導以及出於信心的行動。以致於我們從發自內心對神掌管的信從,我們便能勝過或行得出律法要求而來的驕傲,以及因行不出律法的要求而有的控告。順服神意味著我們對祂所賜予我們的福音大能,有確信有把握最具體的表達。

主阿,若還有什麼,是我們仍意圖藉著律法來證明的,求祢挪去,並以領受祢的成全來代替。若還有什麼,是我們企圖藉著律法來賺取的,也求祢去除,並以信靠祢的應許來取代。祢知道我們的心如何,也明白我們現在需要的是什麼,求祢幫助我們能夠向祢全然展開雙臂,投向祢的懷抱,或飛翔,或安歇的迎向今天。
0907

在公義的律法底下

經文:羅馬書2:9-16
作惡的,有患難困苦加給他們,行善的,有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他們,先是猶太人,後是非猶太人。神不偏待人。沒有律法的,若順著本性行律法的事,顯明律法的功用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的,就不按著律法滅亡。那有律法的,凡在律法以下犯罪的,也必按著律法受審判。就在耶穌基督的日子,照著福音所說的。

神的律法明確,是人活著必須的糧食。神選擇以色列民族做為啟示祂律法的起點,恢復人原本因墮落而失去對祂的真認識,不再倚靠自己的理解想像,而是相信祂主動對人的命令,說:除我以外,祢不可有別的神,來表示我們生命所有一切都是屬於祂的,並以此為判斷的標準領受每一天的生活,行出每一個的相信。

除了神以外,還有什麼是我們不自覺的將它視為與神同等?要有如此敏銳的覺察是需要經過練習,且確實有線索痕跡可尋,特別是在沒有得到自己覺得應得的回報,那可見的報償或不可見的接納尊重,或與我的預期完全相反的挫敗不堪,或似乎沒有盡頭長期苦痛的跟隨,覺得被神離棄,就失去原本對神相信的那種平安與喜樂時,那就得小心了,那是除了神以外,還有別神的警訊。

神的律法不單單為著一個特定民族預備,更是為世上所有人的益處而啟示,讓人在律法底下,無可推諉逃避的,人之所以為人,是定位於神之所以是神的基礎上。人想要找到真我,就必須先回到真神的懷抱之中,人想要尋見自己的價值,就得先明白在律法底下所發生的事,就是神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的那份愛。在律法審判之下,我們的價值就從我們被神所愛開始。

主阿,若我們把祢的律法當成是達標的方法,那麼,挫敗的絕望不久之後就要把我們淹沒。求祢引導我們對祢的律法有正確的體認,成為催逼我們回到祢面前尋求幫助的警鐘,相信祢在其中的介入與掌管。領受今天我們所需的智慧和能力,樂意全心的按著祢的吩咐而行,但焦點不再是我們作的如何,而是在於祢在當中對我們的愛與承諾。

論斷

經文:羅馬書2:1-8
論斷人的,無論是誰,也就在什麼事上,以同樣的標準被檢視,顯明自己所行的,只不過和別人一樣,藐視神那豐富領人悔改的恩慈與忍耐,任著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無法逃脫神的審判。祂必照著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的,是領受永生,唯有順從不義的,有忿怒與惱恨為報應。

致終的審判在於神,出於神,也歸於神。論斷彷彿是污穢破碎不堪的人,卻坐在聖潔公義神的位置上,拿著屬神無所不知的天坪,取代神來決斷何為善,何為惡。論斷是人犯罪墮落之後,被烙印在身上,有著無窮魅力,打著良心與正義的旗幟,人人都想爭奪的法櫃與魔戒。但神要讓我們有分辨的智慧,叫我們能夠有判斷卻不論斷。

論斷是一條最容易也是最安全的一條捷徑。讓人有身處公義聖潔的高處,又能置身事外,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錯覺。殊不知對人的論斷正是神對我們的期待和要求的清單,不但無法有置身事外的安全,反而是神對我們檢視的行動。判斷顯明樣子的所有,論斷決定了樣子的所是。神讓我們有判斷,卻要我們把最後的決斷交給祂,因為我們各人主觀喜好的盲點,若沒有承認自己的有限,我們何等容易陷入眼見為憑,感受為真理的結論,不知不覺的啟動了論斷的開關。

要儆醒,因為沒有人可以免於對人對己對處境論斷的試探,要相信,因為沒有人可以取代神對人對己對處境的掌管。除非,我們相信神的美善,不然我們就有尋找巧計詭詐奪取主導權的理由。除非,我們相信萬事互相效力,不然我們就有以論斷為武器,立即為自己人生的成敗輸贏下註腳給定論的理由。

活在論斷中的人生,會是一個怎樣的人生?感到喜樂是因為我良善別人邪惡?擁有平安因為我是屬神的贏家,別人是不屬神的輸家?主阿,求祢破碎我們想藉由論斷他人來粉飾自己不善的面具,我們再如何掩飾,也無法在祢面前有絲毫的隱藏,主阿,光照我們的心,讓我們凡事有判斷的智慧與靈敏度,卻不要有立即論斷的效率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