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短暫丟棄的拯救

經文:詩篇74:1∼11
1 神啊,你為何永遠丟棄我們呢?你為何向你草場的羊發怒,如煙冒出呢?2 求你記念你古時所得來的會眾,就是你所贖、作你產業支派的,並記念你向來所居住的錫安山。3 求你舉步去看那日久荒涼之地,仇敵在聖所中所行的一切惡事。4 你的敵人在你會中吼叫;他們豎了自己的旗為記號。5 他們好像人揚起斧子,砍伐林中的樹。6 聖所中一切雕刻的,他們現在用斧子錘子打壞了。7 他們用火焚燒你的聖所,褻瀆你名的居所,拆毀到地。8 他們心裡說:我們要盡行毀滅;他們就在遍地把神的會所都燒毀了。9 我們不見我們的標幟,不再有先知;我們內中也沒有人知道這災禍要到幾時呢!10 神啊,敵人辱罵要到幾時呢?仇敵褻瀆你的名要到永遠嗎?11 你為什麼縮回你的右手?求你從懷中伸出來,毀滅他們。

活在神的憤怒之下度日如年的煎熬與漫長,遭遇神的丟棄成了詩篇作者無盡哀歌的實況,仰望神憐憫拯救也成了一息尚存苟延殘喘微弱的生命跡象。求神記念祂遠古以前曾經的拯救作為,求神觀看眼前當下聖所的荒涼,仇敵自居為神狂傲揮舞褻瀆旗幟在聖地的飄揚,求神側耳聆聽敵人的誇耀,要盡其所能焚燒神的聖言,毀壞神的會所,殺害神的先知的狂言,且這樣的日子什麼時候結束沒有人知道。因此,詩篇作者哀求神出手制止仇敵興起的災難,狂妄的辱罵和褻瀆的惡行。

神怎麼能夠放任敵對者對祂並祂的所是和所能進行偷竊,殺害,毀壞,褻瀆,羞辱,誇耀而無動於衷呢?難道仇敵行惡的一切,聖所全然的毀壞與荒涼,已是永遠不變的終局。或者,正因爲神有著人無法窺見理解掌握的方法與時刻仍在進行著,讓詩篇作者把僅剩最後的喘氣全然放在對神的呼求和仰望上。神過去的拯救之工並沒有隨著時間過去,神過往同在的應允也沒有因著歲月消失。當詩篇作者哀問神要到幾時呢?要到永遠嗎?的同時,答案也呼之欲出。神的手並非縮短作不了什麼,神的能也非缺乏力有未逮,神的光更非受限服於黑暗。

從為何永遠丟棄我們的發問,到求神伸手毀滅仇敵的祈求,表達出人一切的發問仍不及於神正在進行且要成就的公義和拯救,也表示敵對者一切的傲慢狂妄的毀壞殺害並非永遠。時候到了,仍要全然臣服於歷史並掌管歷史之主宰的手中。以為的永遠竟是轉眼之間,隨意的竊佔終究仍要歸還,褻瀆的妄為最後仍有審判。既然神的拯救之工仍進行著,神的掌管之能也未停歇。在充斥詆毀嘲諷毀壞,無義無力無奈之境時,人們僅剩所能的喘氣,便是更加專注於神並祂的掌管。願我們時刻僅存的喘氣,也能擁有如此對神持續倚賴與祈求的恩典領受!

進聖所思結局與神相遇

經文:詩篇73:15∼28
15 我若說:「我要這樣講。」這就是以奸詐待你的眾子。16 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17 等我進了神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18 你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19 他們轉眼之間成了何等的荒涼!他們被驚恐滅盡了。20 人睡醒了,怎樣看夢;主啊,你醒了也必照樣輕看他們的影像。21 因而我心裡發酸,肺腑被刺。22 我這樣愚昧無知,在你面前如畜類一般。23 然而,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24 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到榮耀裡。25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26 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27 遠離你的,必要死亡;凡離棄你行邪淫的,你都滅絕了。28 但我親近神是與我有益;我以主耶和華為我的避難所,好叫我述說你一切的作為。

詩篇作者深知眼前所見惡狂驕傲與僥倖並非絕對不變的真永恆。在神的手中,神的主權裡,那轉眼之間無穩的滑地,無盡的沈淪,無止的荒涼,無望的驚恐,與神全然隔絕的幽暗,又有誰能夠立即徹透而即刻醒悟呢!哪怕對神的無知與不信只有短暫的霎時,仍讓詩篇作者深感羞愧無地自容!直到再一次的被神並祂的話語與生命的實際抓住~除祢以外,我還能有什麼永恆不變的根基,確據和把握。再強健的體魄也會有衰殘之時,再浩大的盛事也會有落幕之刻。除神以外,再沒有永信可賴,永望可盼,永愛可歷,永生可有的生命力。

是神的攙扶,讓不至於跌倒成為可能。是神的供應,讓不至於缺乏成為真實。是神的靠近,讓短暫與永恆的視野不至於錯位。是神的啟迪,讓愛慕與專注的對象不至於錯置。在詩篇作者的醒與悟,悔與改,從徒然潔淨到除祢以外之間的關鍵轉折,仍在於神扶持,供應,光照,啟發臨在的察覺。還有什麼比把神並祂臨在的永恆看成虛晃,把人並他作惡的狂妄當成永恆,更令人無奈至極直到消磨殆盡呢!容許神繼續在內心深處的臨在吧。因著信領受清澈於永恆的視野眼光,因著愛立基於永恆的確據把握,仍是神所要施的工,賜的恩。讓人學習並老練於不單憑眼見活著。

等我進了神的聖所,表達神的邀請一直都在也一直都有。反而是太多足以令人分心的事,讓我們看不清,聽不見,或忽視或忘記每天清晨,神正對我們發出的慈愛之言以及所需道路的指引。思想他們的結局,表示神信實的作為一直都在祂的方法與時間裡進行著,且是看得見的地方如此,看不見的地方也是如此,為要把人帶到憑信因信藉信對祂的真認識與真信靠裡。以至於除祢以外,成了最強而有力的信仰告白~神要以訓言引導我每一天的心懷意念態度眼光,死後且仍要接我在祂的榮耀裡與祂面對面!求神使我們清澈於也安穩於神並祂信實永不改變的應許和同在裡。

神實在恩待清心的人

經文:詩篇73:1∼14
1 神實在恩待以色列那些清心的人!2 至於我,我的腳幾乎失閃;我的腳險些滑跌。3 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懷不平。4 他們死的時候沒有疼痛;他們的力氣卻也壯實。5 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6 所以,驕傲如鏈子戴在他們的項上;強暴像衣裳遮住他們的身體。7 他們的眼睛因體胖而凸出;他們所得的,過於心裡所想的。8 他們譏笑人,憑惡意說欺壓人的話;他們說話自高。9 他們的口褻瀆上天;他們的舌毀謗全地。10 所以神的民歸到這裡,喝盡了滿杯的苦水。11 他們說:「神怎能曉得?至高者豈有知識呢?」12 看哪,這就是惡人;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13 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14 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

詩篇作者知道清心的人是神所恩待的,但承認自己清心仍離他有段距離。當狂傲人不懼怕神連連作惡,仍不缺平安,不遇疼痛,滿有力量,無災無苦,且驕傲如金環,強暴如金杖,體胖如金冠,欺壓如耳環在他們身上奪目耀眼,如不可一世不可多得的天選之人,財富不斷的累積增加。且口褻瀆,舌毀謗,使神之民喝盡苦杯,好像比神更有知識,似乎勝過神所能的曉得。如此實況就活生生毫無掩飾的在詩篇作者眼前顯現。讓他對神的信靠,節制,自律和仰望都成了世人眼中最愚昧無知的笑話。

當所信的,神是全然的公義聖潔智慧能力,與所見的,惡人生前就是一路順暢飛黃騰達,狂人死前仍是步步高升成功豐盛之間,兩者完全相反的矛盾衝突,如何能夠讓人清心不看惡人的享受,狂人的享福一眼呢?且更多疑惑的,會是白白信靠自討苦吃了吧!被眼見抓住,受眼前轄治,終將把人帶往蒙蔽欺騙的幽暗之中。狂傲吧!因為自我為本就是神。作惡吧!因為自我就是審判官。任意而行人奈我何,驕傲強暴為我開路,享受享福惟我歸屬。因此,詩篇作者的洞察,能夠有一顆單純信靠神的心,也是神在人內裡所賜的恩,所作的工!

是的,墮落的罪性,若不是出於神拯救,成全,保守和引導的介入。任何單靠自己的意圖和努力,都仍只會偏向惡與狂,欺騙與蒙蔽。以至於愈來愈無法抗拒心懷不平的糾結,要不稍微作惡,偶爾驕傲,妥協欺騙,捷徑得利覺得無傷大雅,就是對神的信靠愈來愈感到無力無奈無望幾乎窒息喘不過氣,只能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過一天算一天。渴望清心嗎?不是離群索居,否認作惡的享福,狂傲的順利。而是容許神仍在我們內心深處施恩,作工,使我們清心不混濁的得見神的信實,得信神的憐憫,得受神的引導,得知神的公義,得行神的話語,得屬神的兒女,此時此刻!

傳承地業的吩咐與預備

經文:民數記36:1∼13

1 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2 「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3 他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4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5 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6 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他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7 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8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9 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10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11 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12 他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他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13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瑪拿西支派,基列的兄弟西羅非亞的產業,由女兒們繼承之後,該如何長久將承受的地業維持在瑪拿西支派所屬的名下呢?若有丈夫是來自於其他支派,原有支派名下的地業講無形中減少,怎麼辦呢?果真如此,那就不是起初神吩咐摩西讓支派抽籤得地為業的初衷,原有的用意也將隨著加在丈夫支派產業上的規範而消磨殆盡。而回應這問題的解決之道為,凡得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因此,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都嫁給了伯叔的兒子們,瑪拿西支派的產業也得以續存。這是以色列人還沒進迦南時,神藉摩西吩咐眾人施行的典章。

瑪拿西支派面對家裡只有女兒沒有兒子,往後地業傳承的問題,其他支派也都有可能遭遇。到時,再來討論想辦法似乎緩不濟急。既然生兒生女在神的手中,神所應許的成就與回應也就在神的面前。表面上看來,承接地業的女兒們,只能嫁給同宗支派的人,似乎是受到限制沒有太多選擇的自由和空間。實質上則是,進入應許地之後,以色列人將面對的試煉和挑戰會是,接下來的日子,依舊是全然依靠神,遵行神的話語憑信度過每一天,或者就以自我為中心,憑眼見個人喜好來消磨時光。若是後者,對以色列人而言,出不出埃及,有沒有經過曠野,其生命實際並沒有什麼不同。

很難想像,既已領受神恩,嘗過主愛滋味,且腳正踏應許,卻仍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揮霍著神的慈愛和憐憫的樣貌光景。但有可能這事,也正發生在我們的周遭甚至就在自己身上。如女兒般,會極力爭取將來地業承受的擁有,但關於傳承的吩咐,要跟同宗支派的人結婚,卻仍有諸多看來更加務實的想法,關於神的吩咐,並沒有真實想要遵行,只成了僅供參考聽聽就好的建議。神所吩咐的,神也必有預備,是以色列人從出埃及開始,便一直在領受並經歷的,與神關係的實際。且經過四十年,在進迦南之後,這功課仍是需要不間斷的練習才行。求神不放鬆用祂的話語對我們的光照,使我們愈加老練,直到回天家才有畢業的,全然信靠神的學習和練習!

大祭司的死逃城裡的活

經文:民數記35:22∼34
22 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23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24 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25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26 但誤殺人的,無論什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27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28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29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30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31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32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33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34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若是無意卻意外令人致死,會眾要依據典章法則進行判斷,救這人脫離報血仇之人的手。歸入逃城,直到大祭司死後,便得蒙赦免歸故里。在這之前,這人若任憑己意出到逃城之外,被報仇者遇見而喪命,取命者就不算為有罪。凡故意致人於死的,因著證人的證詞確立死罪的,不可以收取價金使這人活著,凡意外致死而逃進逃城的,這人在大祭司未死以前,也不可以收取價銀使這人歸回本地。否則,或故意或無意而受害至死之人的血,就要成為神居其中之應許地上的污穢。

在應許地,逃城的設立,因誤殺而受逃城保護的,他的生活動作存留就受限於逃城這個範圍,自行離開逃城的,是將自己的性命交給報血仇之人的手,自尋死路。直到現任的大祭司死了,這人才能得蒙赦免,平平安安的回到原居住地。凡故意殺人的,憑著證人的作證,眾人的判斷,讓加害者以命償命。且或有意或無意之加害人,都不能以金銀來取代本人因過犯所當該受的刑罰。如同人在神面前的價值,絕非多少金銀多少財寶所能對等取代,人與神之間關係的分別為聖,也絕非是有著標價得以買賣交易,討價還價的商品。

任何的己意,己能,己力,在使人喪命之後,就不再有自由,直到大祭司死,才有轉還的餘地。無法以他物來取代性命的嚴厲律法,為以色列人指向生命實在有著無可取代的價值地位。且唯有大祭司的死,能夠讓生命有再次重獲自由的機會。把人的眼目全然帶到對神憐憫拯救的仰望,而不是個人有如何雄厚的背景財富本事可以救自己。律法,總要把人帶到人生的實況~若沒有神的介入,拯救與成全,所剩至終的結局仍不過是死亡。是律法,不但讓人不輕看他人生命使受虧損,也叫人學習倚賴信靠為我們成全律法,並引導我們與神和好,與人和睦,在我們生命中的那位死而又活的大祭司,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