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和先知為證的稱義

經文:羅馬書3:21∼31
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27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8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既然律法是把人帶往對罪的覺知和醒悟。人就無法藉由律法的遵行與神的義平起平坐,惟有藉著信領受神為人所預備的義。因為,世人對神榮耀的虧缺,不是人的任何與總和可以填補填滿,神就因著愛為人設立挽回祭,憑著耶穌的犧牲捨命,人以信領受神所成全的,來表達神的義的珍貴與無價,不是人努力就可以賺取的交易,不是人有何優越的血統血脈就理當該有的,更不會因為身上有任何特殊的表記,就是天選之人。因此,律法也如同一把鑰匙,為人開啟因信稱義的門。

律法是必需的。任何沒有律法就有的稱義,更像是任意妄為底下的自我催眠與麻痺。因著相信領受的神的義,是耶穌在十架上為人所成的,而空墳墓,便是填滿人內心深處唯有神能夠填滿之空缺的記號。神所設立的挽回祭裡,神從來沒有否定律法,更沒有廢棄律法。反而是人想要跳過律法,讓因信稱義成為隨口可得再廉價不過的取巧捷徑。果真如此,那就真是誤解律法在我們生命裡的必須。正因為律法顯露出人的無助傲慢,就更深切體認神稱人為義之全備救贖是無價之恩!

神的義有律法和先知為證。人卻遲鈍且硬心的不以為意,只看自己想看的,也只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以至於因信稱義的救贖之工,成了隨個人喜好剪輯黏貼的拼裝車和過濾網,去作自己作得到的,並以此向神邀功,讓神不得不給個賞,否則人就有理由向神翻臉。至於不感興趣不想去作的,就繞個彎藉著重新解釋把它給稀釋,成為僅供參考不予理會也無損於自我實現的存在!被神稱為義,表達與神關係恢復的主動與成就是出於神也在於神。憑藉著也不再是是否為猶太人,有何血統以及有何能耐,而只在於耶穌在十架上的死以及三天後從死裡復活的這一切,是為我!

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

經文:羅馬書3:9∼20
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10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1 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12 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14 滿口是咒罵苦毒。15 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16 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17 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8 他們眼中不怕神。」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保羅雖然洞悉當時猶太人在神面前自義的表裡不一,卻也沒有因此覺得自己在神面前比他們好到哪裏!當人犯罪墮落之後,偏離神的路,便成為人無法自行解決,更無法自我拯救的困境。愈是想要靠自己得救,沈淪的速度就愈快,愈是想要行善得稱讚,行惡的程度就愈深。充滿的會是詭詐,苦毒,暴虐,死蔭,殺戮。不會是對神的敬畏和在主裡的平安。以行律法自證為義的,反成自曝己罪的審判桌,自顯己惡的斷頭台。唯有藉著信降服於神的義,人才有被稱為義的路可循。

愈就近律法的,就愈顯露自己的不義是如何已到無藥可醫的地步。凡想要努力靠律法在神面前站立的,除了烈火般審判的臨到,再也沒有其他可喜愛的迎接。因此,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一方面,表達出人何等容易依靠律法來證明自己比別人更配得正直正義的肯定和稱讚,且不自覺的就把行不出律法的人踩在腳底下。另一方面,也顯露出人何等困難看別人比自己強,更別說得承認己惡和己罪,把自己最擅長最有把握的交在神的手中,且全然降服於神的主權掌管光照引導。

若愈來愈認識並體會自我在神面前偏離正路無善可言的真相,我們就要愈來愈認清老我總要把人帶到哪裡而如毒蛇猛獸般,避之唯恐不及。什麼意思?當我們又想靠著自己的努力證明自我的價值時,又想依賴自己的能力和經驗來賺取神不得不多看我們一眼,多愛我們一些時,又想誇耀自己如何有著人人稱羨爭相模仿光鮮亮麗的人設而自得其樂時,就會愈來愈老練於毫不考慮的跳開,躲開,避開,放開的回到內室屈膝,仰望神憐憫幫助我們,不讓罪在我們與神之間有任何活動的空間和地位!

因認識神而真認識自己

經文:羅馬書3:1∼8
1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什麼長處?割禮有什麼益處呢?2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4 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5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6 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7 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8 為什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有神聖言託付,蒙受吩咐施行割禮的猶太人,雖然不信,違背律法,卻無法因此否認神的信實。相反的,神的審判顯明人的虛謊,神的信實顯出人的失信,神的公義顯露人的不義。人的虛假無法抹除神的真實,人的受審無法否定神的公義,人的罪行無法削弱神的聖潔。好像人得愈發犯罪來成就神的神聖,人須要愈加邪惡才能成全神的正直。神的屬性自有永有,不需要以作或不作什麼來為神的所是或所能來加分。有如此的想法的,不但是不認識神,且是自視甚高把神輕看了。

人受造時,祂是神。人犯罪墮落時,祂是神。人蒙恩得救時,祂是神。人歷經苦難時,祂是神。人走過豐盛時,祂是神。人面臨死亡時,祂是神。人面對審判時,祂是神。人擁有時,祂是神,人失去時,祂是神。在人生的任何階段,祂仍是掌管萬有之生命的主宰。人無法與神的任何相比,也無法憑著自己以為可以補足神的什麼,好像神需要人的幫忙協助才有辦法顯露出祂的本事能耐。果真如此,神就不是神,人才是背後主導左右結局的神了。但這不會是神要人認識的祂。

是神的聖言光照了我們內裡的不堪。是神的審判顯明了我們罪性的本質。是神的作為引導了我們與祂的相遇,是神的邀請激勵了我們與祂的相會。是神的吩咐幫助了我們與祂的親近。我們在神面前毫無可誇,神卻把我們捧在手中如寶貝的疼惜。在有生之年,我們仍會有意無意的頑梗悖逆不信,神卻為我們預備全然赦罪的救贖之工,使我們在祂的得勝裡領受豐富的生命之恩。因此,任何想要跑在神的前面,推神一把的意圖,都需要神煉淨的憐憫,好讓我們每一天的首先,就是接受神並祂話語的光照引導,領受全然信靠於神並祂的作為之恩!

由內而外更新的必須

經文:羅馬書2:17∼29
17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18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19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20 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21 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22 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23 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嗎?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上所記的。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26 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28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29 唯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擁有神的律法並以此為義的猶太人。身負教導神的話語,引導人明白神的律例,帶領人遵行神的典章的責任,啟迪人認識神是怎樣的一位神。只是若自己所教的與自己所作的相反,自己所說的與自己所行的不同,自己所表現的外在與內裡所擁有的所是不一致時,那就與神原本所頒布的律法,所給予的恩寵,所賜下的生命背道而馳的偏離了。因此,保羅提醒猶太人,託付為何,責任也為何,責任為何,使命也為何。不是裡外不一的表面功夫,而是實在的生活方式與生命實際。

領受生命是為活出生命。在神話語光中,把人的目光領到神的面前。在律法的遵守底下,把人的腳步引到對神的倚賴和信靠,在吩咐的遵行當中,把人的心志帶到對神恩慈憐憫的仰望。若因光照就自誇的,這光照就不是出於神的,若因律法就自傲的,這律法反要成為這人的審判,若因儀文就自負的,這儀文就要成為這人虛假的面具。生命的確據,不在於擁有什麼血統和傳統,知識和才能,而是在於生活中的實踐和應用。虛有其表的自義自誇與自傲,並非神要人擁有的見證。

此時,我們是否也有類似的光景呢?領受新造的生命,知道自己是信耶穌的,卻對神的所是與所能極為生疏。擁有神不變的應許,書櫃架上也不缺少聖經,卻對神的話語不曾看過般的感到陌生。雖然成為神的兒女,也時常參與各樣的聚會活動,卻對與神的關係沒有確據把握,且幾乎沒有任何獨處時,內室的交流對話。在生活的實際裡,口所說的與身所做的,心所知的與意所行的,總有著無法跨越的內耗距離。求神憐憫,使我們有由內而外的更新,降服於神的所是所能更甚臣服於己的優越或愁苦。

再思論斷

經文:羅馬書2:1∼16
1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2 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3 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4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5 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8 唯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9 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0 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1 因為神不偏待人。12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13 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16 就在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論斷人的,也受自己所論斷的受審問,且往往是經不起同樣標準的考驗,總要立即顯出自己跟自己所論斷的沒什麼兩樣。以論斷為誇耀的,是不認識神領人悔改的恩慈,寬容和忍耐,也是為自己累積自認不需要悔改所帶來神公義審判時刻。無論自稱是神的選民或是不是,神並不偏待。凡聆聽並按著神的律法而行的,便是神眼中的義人。那尚未聽聞神的律法,但仍按著內裡分辨及群體辨別的是非之心而活的。在神手中仍有祂不為人所知隱秘事的主權與審判的時刻來顯明公義。

論斷,表達出神審判公義的屬性。卻也是人最容易且最無法自覺的,悄悄的坐在神的座位上做本當是神在做的事。或許,這是人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後墮落罪性至極的盲區之一吧!自以為義,就從論斷的心思意念口舌裡流露出來且還沾沾自喜。站在神的位置上,代替神施行祂在做的判斷。特別是自認為敬虔且有權柄的人,更是無法抗拒抵擋如此的誘惑。保羅時代的以色列宗教領袖,充斥的正是以擁有摩西律法為傲,以神的選民自居,但所行對基督徒的凌虐迫害,以為是在替天行道,比外族人更爲殘暴。

關於避免論斷,是與神關係愈加親近時,就愈需要學習的功課。神的恩慈,寬容和忍耐,不止在我們身上,也在目前看來仍在繼續犯罪得罪神之人身上。既然皆是蒙恩的罪人,也就帶著神要拯救的盼望,而不輕易在時候未到就加以定論,神公義的審判,不止在硬心不信抵擋之人的身上,也在目前看來似乎是信心強大,為人所跟隨愛神愛人榜樣之人身上。既然皆是因信稱義,也就心存敬畏,謹慎自守,儆醒度日,而不輕易覺得只有經過風霜試煉,走過重重考驗的自己更配得神關愛的奬賞。求神幫助,使我們懂得將一切可能對己對人對環境的論斷全然交託,且不再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