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審之列的以色列民

經文:阿摩司書2:1∼8
1 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2 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鬨嚷吶喊吹角之中死亡。3 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這是耶和華說的。4 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5 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6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7 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8 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摩押再三的以羞辱他人為樂,連已經化為骨骸的死人也不放過。神的審判與刑罰要藉著火,戰爭與領袖的死亡臨到摩押。南國猶大再三的背離神,厭棄神的律法,隨從虛假的偶像崇拜,讓後代也被誤導走迷了路。神的審判與刑罰要臨到南國猶大的宮殿。北國以色列再三憑著金錢來看待公義,欺凌貧窮的人,連一般道德也無法允許的父子與同一女子發生性關係,連在偶像前隨意隨地就發生性行為,也習以為常覺得沒有什麼。神的審判與刑罰,豈不臨到呢!

起初,看見神將要審判並刑罰列邦的預言,以色列民也不禁喜上眉梢拍手叫好吧!但看著看著,發現南國猶大與北國以色列也在神的審判與刑罰之列,又將作何感想呢?神的掌管遍及全地,凡心中無神(藐視神)眼中無人(踐踏人)的,如同玩火者豈能不被火所毀呢。當以色列民再三不聽從神的話語,對罪失去敏銳,隨著風俗在罪中活著且引以為傲時,神的責備,審判與刑罰的預備要把屬神的子民帶到哪裡?僅供參考聽聽就好,或者立即靠賴神恩認罪悔改,回轉歸向神!

以金錢來決定什麼是正義,以放縱來詮釋什麼是自由,相較於以神義來決定什麼是義基,以信靠來領受什麼是自由,似乎更有著足以說服人的致命吸引。因為前者正是我們生活周遭時常可以接收到所謂多數的聰明,而後者反而是時常與現實環境逆向而行所謂稀有的愚拙。直到神的審判與刑罰的預言應驗之前,能有多少人相信那是真的呢!特別是已經領受神的話語,擁有神的應許的,面對仍以金錢與放縱為主導的整個大環境下,且預言尚未應驗之前,就心存敬畏敬虔度日,等候主的再來,總會是一條滿有盼望並有力量,但走的人卻不多的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