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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神裁決何為幸福

經文:哥林多前書7:25∼40
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他出嫁更是好。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無論是信主或尚未信主,單身與婚姻,確實是截然不同的兩種生活方式。前者,是每個人出母胎之後就開始練習的,後者,卻是彼此在約定底下必須用心經營才有良性維繫的品質可言。特別是社會與文化對婚姻的憧憬,期待與約束也逐漸崩解的情況下,關於婚姻維繫與經營的難度和複雜,確實令人足以望之卻步。因此,保羅也藉著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勉勵弟兄姊妹在婚姻中合宜的事~要為主的緣故,如服事主般的彼此服事。什麼意思?愈來愈老練於領受神的愛,並愈來愈熟練於分享神的愛,且愈來愈習慣於以神為中心,以神的話語並祂的愛作為關係的經營,果真如此,對於單身也就不會過分的羨慕或期待!

保羅指出,正因為婚姻的有效期,當死亡來到,婚姻的關係也要告一段落,無論是否願意,誰先誰後,時候到了,每個人仍將要恢復單身,個別與神面對面的時刻。因此,在婚姻的期限裡頭,人們當如何面對關係的試煉與考驗呢?從家庭裡,兒女們早已開始從父母及養育者身上認識並學習什麼是婚姻。若神並祂的愛與吩咐時常在彼此的互動溝通學習中出現,成為關係的專注聚焦所在,更勝每每膠著於誰的對錯大,誰的付出多,誰的犧牲深的互相較量時,便會逐漸脫離對婚姻偏差的迷思,似乎只會是一副乏善可陳令人窒息避之惟恐不及的枷鎖。其實,若沒有神恩手的拖住,看顧與保護,人生的苦難仍會鋪天蓋地而來,無論有否進入婚姻或仍是單身!

婚姻家庭與生命傳承環環相扣,沒有一個容易也沒有一個簡單。若挑個捷徑,只要家庭不要婚姻,只要傳承不要生命,讓人看來總是缺了些什麼感到怪怪的吧!生命沒有捷徑,從脆弱到強壯,從學習到成長,從登場到謝幕。婚姻也是沒有捷徑,所隱藏的幸福快樂,如拆禮物般,得經過磨合到默契,陌生到熟悉,捨棄到領受,爭執到欣賞而領受。因此,若只憑眼見如此粗糙,不悅人眼目的包裝,就把神所要賜給人如珍珠般的恩福給隨意丟棄,那就可惜且後悔莫及。為何人們在婚姻裡何等總能如此篤定必定悲慘到底,而深感只要不再婚姻中必能否極泰來快樂無比?求神憐憫開啟我們的眼與耳,得見神並祂的作為,得聽神並祂的話語,讓神裁決此時此刻什麼才是悲慘什麼才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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